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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在中国有着特殊的意味。对于贫寒子弟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如果没有升学考试,很多学者、官员,还有企业家,可能都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就笔者来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之后恢复高考制度,笔者不可能顺利进入北大攻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乃至博士学位,今天我也不可能学着我的美国老师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教授的样子自豪地说,“自己出身贫寒之家,但今天也可以自豪地自称为学者了”。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教授自幼失去了父亲,家境贫寒,但后来通过考试上了大学,现在是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

这说明,不仅在中国,即使在美国,考试也具有特殊的意味。正是因为考试制度,使得没有关系、没有出身背景的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社会中获得自由和尊严。或许是由于笔者的亲身经历,笔者经常跟自己的学生说,好好读书,认真、努力,不要担心没有背景,没有关系,没有机会,只要我们不怕考试,有考试的本事,就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没有关系当公务员,我们可以考试啊;没有机会升官,我们可以考试啊;没有钱出去留学,也可以考试争取奖学金啊。只要有考试,我们就有机会。

不过,话是这么说,考试也并不是只有好处,没有弊端。高考制度虽然好,让成千上万的贫寒子弟上了大学,但也让我们国家整个中小学教育陷入了考试教育的泥淖。每年一度的高考,对中国无数的家长来说,都是一件惊心动魄的大事。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每年一度的研究生考试、博士生考试,也逐渐具有了高考的特色。本科生教育虽然没有变成考试教育,但从考研的情况来看,如果片面强调考试,比如,指定教材,严格按照教材给标准答案,考卷批阅流水作业,每一份试卷都用新的编号隐去考生信息,考试严格了,但很多名校自己的学生虽然专业水平明显较高,但反而考不上,而考上的,往往是从一入学就开始准备考研的一般院校的学生。这些学生专业水平并不高,但因考试准备充分,取得高分,顺利考上研究生。

现在,博士生的情况稍稍好一些,灵活性大一些,但考试至上的倾向也非常明显。很多大学的院系在博士生考试方面出台了各种各样的规定,比如导师集体出题,由核心命题老师负责抽题,形成A、B试卷;考生名单只有考号,没有姓名;导师集体阅卷;严格按照考分确定录取名单;集体招生,集体考试,集体录取,最后由导师组集体指导,但指定导师负责。

严格考试程序,淡化其人为的因素,可以让考试比较规范,导师没有嫌疑,也没有责任。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考试水平硕士生化,具有研究能力的学生,未必能够考高分,而具有高分的学生,未必有研究能力。有一些已经学有所成的青年学者,不屑于花那么多的时间去复习背诵,离开了考场,让很多导师感到痛惜;而有一些职业考生,一年一年地连续考试,多年下来积攒了考试经验,顺利成为博士生,最后成了导师的负担,导师也没有办法。

为了解决考试的效率问题,很多学校的博士点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尝试:继续举办正常的考试,但考试的分数权重下降;鼓励学生与博士生导师积极沟通,让导师对学生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加面试、口试,综合考察学生的能力,并逐步增大其权重。但也随之出现了很多问题:有些导师决意不要高分学生,在面试的时候给高分学生不及格,而以低分高能的名义破格录取甚至是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引起学生抗议,甚至面临诉讼;有些导师与学生交往频繁,被怀疑有腐败关系;有些导师招了现职官员和企业家,被人认为是买卖文凭。一时之间,博士生导师面临着极大的道德压力,舆论压力,甚至是司法诉讼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下,是继续回到考试为本,强调考试公平至上,还是勇往直前,提高考试效率,录取真正有研究能力的学生,面临着两难选择。

这就使博士生导师陷入了两难困境,要程序的公平还是结果的效率。这种两难选择,的确是非常艰难的选择。我估计,在未来几十年之内,中国的博士生考试还将继续在这两难之间艰难地徘徊。

不过,在笔者看来,选择再艰难,有一点还是确定的:让博士生的考试降低为硕士生的水平,甚至是本科生的水平,对中国的博士生人才的选拔和教学,是非常不利的。即使高考,除了强调程序的公平之外,也在此基础上增加灵活性,让考试更加有效率,真正能够选择优秀人才,并有利于素质教育,摆脱应试教育。

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可以破解两难,找到努力的方向:博士生的考试需要在程序上继续完善其技术,在出题和阅卷方面强调其公正性,让其能够反映博士生的水平。考试的规则和录取程序应该是公开透明的,考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导师的权力和责任,学校的权力和责任,都是非常明确的,一旦发生冲突是可以诉讼的。

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强调考生的背景因素的作用:受教育背景以及各种各样的资料,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博士生研究设计,学者的推荐信等等。然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面试制度,让面试真正反映考生的水平,减少其随意性,也减少其形式化的问题。

在这一进程中,招收到高水平的博士生是最为重要的,但必要的程序也是基础,也是解决各种各样冲突的关键。可以预料,由于社会背景的影响,任何灵活性的增强,都将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质疑。这种质疑,可能让博士生考试制度改革走回头路,但也应该看到,这种质疑也有助于约束博士生招生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也可以鼓励博士生导师形成自我约束的习惯,从而改善博士生考试的制度。

所以,笔者认为,只要我们认真努力,只要我们认真对待考试,考试将继续为认真、努力的人,提供各种各样的发展机会。只要我们认真对待质疑,质疑,也将推动我们完善博士生的考试制度。而在认真努力的进程中,我们也将在两难中前行。

相关言论:

博士生制度往何处改革?

博士生的制度必须彻底改变。在目前学院精英缺乏自律的情况下,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是全面放弃过去延续多年的欧式制度,采取更具有程序可控性的美式制度。简单地说,第一,由国家制订统一的各个专业的入门资格考试(类似美国的TOEFL、GRE、GMAT等),进行初步的学术资格筛选,将那些想靠关系混入的南郭先生拒之门外;第二,由各专业的教授组成招生委员会,对通过入门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复试,根据考生的已有成绩、学术成果、推荐信和未来研究报告,综合衡量,严格按照既然程序,集体决策最终录取名单。博士生不属于某个特定的导师,将在撰写论文之前作双向选择。第三,博士生修完学分以后,举行博士资格考试,保证博士生的学习质量。第四,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博士候选人可以直接找工作,延长博士论文写作的时间,提升博士论文通过的难度。(摘自《新闻周刊》)

美国导师如何招博

在美国申请博士有三大件:自述、推荐信和GRE等成绩。而GRE绝不应被理解为是什么初试,只不过是考试公司设计的智能测验,供学校参考而已。许多教授看中的是你的个人自述。自述最多两页,非常简短,但很能说明学生的素质。大家写自述几乎都找人帮忙、提各种意见,但也很难作假。因为博士的研究志趣和方向很特别,别人无法帮你发明。美国的博士大部分是在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录取的。

摘自《南-方-都-市-报》,作者薛涌,美国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

谁来确定博士招考的游戏规则?

我们现行的博士生招收制度的缺陷,不在于招收方式的制度安排,而在于与此相联系的“产权问题”。在我国,博士生培养经费基本是国家提供的,作为博导的教授一般不对博士培养资金的来源及去向负责,大学及各研究机构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该资金。除了有影响名誉之忧,教授甚至不对博士生培养负有任何风险责任。倒是有关“若干年招收不到博士生将取消该博士点设置”的规定,逼着教授快招多招博士生。这样,一个问题就来了,不花导师自己的钱,攻读博士的主要目的有可能不是为了给由导师提供的某个项目研究服务,导师有什么理由要招收最适宜做该研究的博士生呢?又有什么机制能要求博士生导师在确定谁是自己的博士生时谨慎些呢?另一个问题是:导师的招博自主权在现行招生制度和规则下,又从何谈起呢?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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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寿龙

毛寿龙

50篇文章 13年前更新

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政治发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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